私隐保障

在本声明中,「我们」是指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Hong Kong Cyberport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而「条例」是指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阁下的私隐

我们致力全面恪守条例中所载列的要求,尊重及保障我们的客户、访客或网站使用者(「使用者」或「阁下」)的私隐。我们明白阁下选择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时,是基于相信我们将尽责地处理有关资料,因此我们已制订相应的政策以保护阁下的个人资料。请继续阅读本声明,以了解我们如何处理阁下的个人资料的详情。

数码港收集什么资料及如何使用?

阁下浏览我们的网站时,我们仅记录阁下的浏览为「点击」。网站伺服器会记录阁下的浏览资料,包括阁下的网络协议地址(及网域名称)、浏览器类别及设定、语言设定、地理位置、操作系统以及之前浏览的网页(访客资料)。这些访客资料仅用于改善及优化网站服务,以及用于「安全事故调查」(例如追踪可疑黑客攻击的来源)。

我们有时可能会要求阁下自愿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而这些个人资料可能透过电子或书面方式取得。一般而言,当阁下报名参加数码港举办的活动、出席数码港举办的活动、订购数码港提供的服务或订阅数码港的电子通讯时,我们会要求阁下提供这些资料。当阁下参加推广活动如培训活动或座谈会时,我们可能会要求阁下提供姓名、公司名称、联络电话及电邮地址,以便我们有效管理活动及通知阁下有关报名的状况。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将用于我们不时订明的用途。请参阅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以了解我们会如何使用阁下个人资料、我们会向谁转移或披露阁下的个人资料、以及阁下查阅及改正我们持有的阁下的个人资料的权利。

数码港会否将其收集的资料向外界披露?

除非是条例所授权、要求或准许、或符合条例规定的披露及转移,否则数码港不会将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向外界披露或转移。详情请参阅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及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被转移至外界或香港境外的例外情况。

资料保安

根据条例要求,我们须采取所有合理及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妥善保管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或传送给设有足够保护个人资料措施的外界人士。数码港将致力保护其所持有的任何个人资料,防止资料在未获授权下被查阅或处理。我们已加强网站伺服器的保安,并已设有「防火墙」,以防止未获授权的虚拟存取。我们亦已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网站伺服器受到实体损毁或盗窃。

鉴于互联网空间的开放性质,即使我们履行责任保障个人资料的安全,我们亦无法保证互联网通讯的绝对安全。在阁下透过网站向我们提交个人资料前,阁下须先自行评估并接受相关风险。

小型文字档案的使用

当阁下浏览本网站时,阁下的电脑硬碟将会储存小型文字档案。大部分浏览器均设定为自动接受小型文字档案。阁下亦可更改设定为「拒绝接受」小型文字档案,但这可能会令网站的调整字体大小的功能无法正常运作或无法使用。通过网站的小型文字档案向阁下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阁下现行的操作系统及网页浏览器的版本,而该等资料仅将用于制备有关访客浏览网站方式的总体数据统计,以便管理网站及改善网站设计。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及保留期间

根据条例要求,我们须采取所有合理及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i)在已考虑该等资料的用途的情况下,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属准确无误;且(ii)除非获条例准许,或因应任何适用法律或监管要求,否则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的保留时间不超过实现该等资料的用途所需的时间。请注意,从在我们网站登记同意接收直接促销资料的使用者处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为该用途而被保留直至该使用者取消其登记为止。

直接促销

在遵守条例项下的适用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可能不时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向阁下发送推广服务、产品、设施或活动的直接促销资料。详情请参阅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阁下将获提供渠道或设施,以行使阁下选择拒绝直接促销的权利。

未经阁下同意,我们不会将阁下的个人资料提供予第三方作直接促销或其他不相关的用途。

即使閣下同意我們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進行直接促銷,閣下仍可隨時通知我們要求撤回該同意。

连接到其他网站之连结

本网站可能载有连接到由其他人士维持之网站的连结,在阁下与该等人士进行互动的过程中,该等网站可能会收集阁下的个人资料。该等人士对个人资料的收集及使用不属我们的控制范围,而受限于相关人士所制订的私隐政策。

查阅及更改个人资料的要求

根据条例,阁下有权要求查阅及/或改正由我们持有的阁下的个人资料。请参阅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以了解如何要求查阅资料或改正资料。

提出意见

我们以尊重阁下私隐为己任。欢迎阁下向我们提出有关意见或问题,以协助我们改进私隐政策。

 

条款及细则:

  1. 每次泊车只可换领免费泊车优惠一次。
  2. 顾客於数码港商场以电子货币 (信用卡、易办事、八达通、银联、云闪付、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Payme、TNG Wallet、BoC Pay、O! ePay、PayPal、支付宝香港、Tap and Go及微信支付或受《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第584章) 规管的其他储值支付工具之电子货币交易),即日消费满指定金额,方可凭商户发出之消费发票换领免费泊车优惠。
  3. 用作参加换领活动的消费金额只计算实际付款金额,即只计算折扣后、扣除小费、使用优惠券、现金券、礼券、赠券、积分及信用卡现金回赠或任何形式的优惠或回赠后之剩余金额。如该项交易以分期付款支付,消费金额即以首期付款之金额计算,并非以该交易的消费总额计算;订金付款及余额付款均以相应商户机印发票之金额计算。
  4. 只接受由数码港商场及零售服务中心当日发出的电子消费单据正本换领泊车优惠。所有损坏、手写及重印之消费单据;信用卡签帐存根、易办事收据存根、八达通增值、银行自动柜员机之出纳收据及发票副本,恕不接受。
  5. 免费泊车优惠适用於数码港一/二号停车场及叁号停车场,并且可与其他推广优惠一併使用。
  6. 如超过免费泊车优惠之最高时限,顾客均必须在停车场出口处之收费机缴付馀额。
  7. 换领免费泊车优惠时,顾客必须於离开停车场前於数码港商场正门入口客户服务部 (开放时间: 早上十时至晚上十时) 或零售服务中心地下客户服务部 (开放时间: 早上八时至晚上九时) 出示有效八达通卡或信用卡办理手续,方可享有此优惠。
  8. 任何银行出纳服务和货币兑换、购买任何现金/礼品礼券、现金/礼品卡及从任何商店或餐馆增值之收据,恕不接受。(使用商户电子会员卡消费除外)
  9. 任何由活动主办单位及参展商所发出的消费单据,均不符合资格换领免费泊车优惠。
  10. 如使用信用卡进入停车场,须於完成付款後或泊车优惠手续後 (以较先者为準) 十五分钟内驶离停车场。
  11. 数码港管理处保留修订或取消此优惠、各项条款或细则之权利,毋须先行通知。如何任何争议,数码港管理处保留最终决定权。